强化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 筑牢企业信用建设基石
发布时间:2025/07/11  |  来源:宜春市袁州生态环境局  |  专栏:本地动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管理的部署要求,宜春市袁州生态环境监测站于近期组织召开2025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题培训会,辖区重点排污单位、社会化生态环境检测机构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共50余人参会。会议聚焦监测数据质量核心,系统性构建“法规宣贯+技术指导+智慧监管”三位一体管理模式,推动排污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与监测能力双提升。

一、深化政策宣贯,筑牢监测法治根基

会议重点解读《关于加强技术防控提升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的通知》《江西省加强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的若干举措》等文件精神,提到《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立法进展与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明确监测数据“真、准、全”法定要求。结合典型案例剖析,强调伪造监测数据、超期上报等行为的法律后果,推动参训单位树牢“红线意识”。

二、细化技术指导,规范监测全流程管理

针对排污单位和社会化机构两类主体,分类讲解《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重点解析废气、废水监测点位布设、频次设定及质控要求。同步推广“线上+线下”协同监管模式。线上智慧监管:依托“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系统”实时归集排污单位监测数据,通过“江西省企业自行监测管理系统”归档社会化机构资质、合同、报告与原始记录等档案,实现数据质量异常标记与高效管理。线下精准督导:建立“省市统筹、区县联动”检查机制,采取“双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全覆盖现场核查,重点核验监测设备运维、数据台账真实性,全年计划完成20家次现场检查。

三、创新长效机制,压实三方责任体系

会议明确“企业主责、机构担责、部门督责”分工。排污单位须公开监测方案并及时发布自行监测数据;社会化机构纳入信用评价管理,违规行为将纳入省厅“黑名单”;生态环境部门将通过“线上质量监测+线下执法检查”形成闭环,每季度通报监测质量红黑榜。

宜春市袁州生态环境局|2025/07/11